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近日,针对当前新冠疫情严峻形势,福建省药监局流通处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零售药店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责任情况开展突击督查。 检查采取事前不告知的方式,以设立在商场、车站、大型社区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零售药店为督查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温、验码落实情况;员工健康管理措施;“一米线”设置;购买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上报等五项防控要求,先后督查了晋安、鼓楼、台江、仓山等多家药店,对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并通报辖区市场监管局跟踪督查落实。 近期,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与要求,福州局及时下发通知,重申强调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县(市)区局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7月30日仓山区市场局在组织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中,对5家未充分履行“一退两抗”购药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的药店进行了集体批评教育约谈,这些企业分别各自停业2天开展员工培训教育和内部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