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9月14日上午,古田县鸿泰食品有限公司从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取得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告知函》,享受到“证照分离”改革带来的红利,这是古田县发放的首张食品经营备案告知函,标志着古田县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审批改备案正式实施。 即日起,古田县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只要在办理营业执照后进行食品经营备案即可开业。此前,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经营场所平面图、操作流程、食品安全制度等材料,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审批改备案后,上述流程和材料均予取消,只需填写一份备案申请表,即可当场完成备案,实现准入即准营。 今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订,调整了关于“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将许可改为备案。此次食品经营审批改备案工作只针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不包括经营散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以及从事食品制售类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因此,既销售预包装食品,同时又销售非预包装食品或从事食品制售类活动的食品经营者,仍应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简化了办事流程,精简了办事材料,缩短了办事时限,提升了办事效率,提高了食品经营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