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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关于疫情期间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通告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5 08:16:59    分享到:

为全力配合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便民利企要求,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制订如下五条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障定点隔离酒店特种设备安全。定点隔离酒店的特种设备下检日期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的,省特检院莆田分院要及时安排检验人员提前开展检验。对列入定点隔离酒店名单但隔离人员尚未入住的酒店,要立即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对已有隔离人员入住的酒店要跟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按要求做好防护后进场检验。

  二、科学管理定期检验临近到期的特种设备。下检日期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到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平台申请对疫情期间已到期的设备进行延期检验,中高风险地区的自动顺延至解除中高风险后再安排检验;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特种设备的下检日期最长可以申请延期3个月;对延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设备在线实时监控和维护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停用,确保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疫情期间,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特别要求开展的检验除外。

  三、灵活办理作业人员取证换证。至疫情解除前,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新取证及证书到期换证的,可通过网络或电话形式进行预报名,疫情解除后办理报名、复审手续,9月10日后证书到期的自动顺延至12月31日。

  四、远程受理特种设备状态变更。特种设备使用状态需要变更的,使用单位可以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备,疫情解除后仍需补送纸质材料。变更受理后,使用单位必须确保特种设备状态与申请变更事项相符,属地监察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现场核查。

  五、按需维保有效监测电梯安全。对因防疫工作限制无法进入现场开展维保的电梯,电梯维保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并报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后,维保周期可调整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天。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电梯运行情况的日常巡查,发现故障或运行异常,第一时间通知维保单位现场处理。对已纳入电梯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以或电梯厂家在线监测平台的电梯可以结合实际,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在线监测,开展按需维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安科电话:0594-2651390

  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咨询电话:0594-2631986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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