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近日,古田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某加油站加油,油箱加满后加油机显示加油量为51升,其汽车油箱额定容量为62升。因未加油时,油表显示还有一半油,故怀疑该加油机存在“猫腻”,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接诉后,古田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首先安抚好双方当事人,并第一时间对涉事加油机进行检查。经查,涉事加油机的关键部位铅封完好,无拆装调校痕迹,且检定报告显示,该加油站的所有加油机均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为使调查处置更加公正公平,县计量所利用检测设备当场对加油机进行计量性能检测。经专业技术检定人员检测,涉事加油机的燃油计量误差在3‰以内,符合国家法定标准,该加油机计量性能合格。执法人员随后将检定结果告知消费者,并认真解释说明,最终获得消费者满意答复。 原来,汽车油箱不是专业计量器具,因此根据油箱额定容量判断加油机计量是否准确并没有依据。另外,汽车油表指针也仅为提示油箱油量的参考值,油表盘上的刻线并不能准确反映油箱内存油量。由于汽油有挥发性和膨胀性,出于安全性能考虑,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对燃油箱的额定容量作出规定,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安全容量的95%以内。实际很多厂家控制在90%至80%,燃油箱的额定值是设计值,制作过程中会产生误差。因此,一个标称额定容量50升的油箱,最多可装近60升汽油的情况也很常见。加油超过油箱标注的额定容量也可能是正常的现象,未必为计量问题。但出于行车安全考虑,建议不要将油箱加得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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