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网络销售化妆品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国家药监局自2021年10月起,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行动的主要目标是:集中整治网络销售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 行动的三大工作重点为: 第一,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未备案的化妆品:未经注册或未备案、冒用他人注册证、已要求停止经营的化妆品。 第二,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包括标签内容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一致、虚假或引人误解、明示暗示医疗作用,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 第三,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包括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生产、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并以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为重点。 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来源:国家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