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药监局组织召开推进药品重点品种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省药监局领导和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省疾控中心疫苗管理办负责人,省内疫苗生产企业、五类药品重点品种生产企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省内疫苗生产企业、五类药品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分别汇报了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省疾控中心疫苗管理办介绍了全省疫苗信息化追溯建设情况;省药监局科技处通报了追溯工作相关数据并对下步追溯工作做具体部署;药品生产处对生产企业下一步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省药监局党组成员、药品总监郑纯针对追溯工作相关数据问题与生产企业进行了互动交流,并就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决策部署,高标准完成国家药监局2021年药品安全考评,进一步推动福建省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生产企业要在巩固2020年我省追溯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药监局考核指标和省药监局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构建覆盖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确保年底前国家局对省政府药品安全考核中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取得好成绩。 二、要严格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是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的主导者与建设者,要切实认清企业所承担的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各药品生产企业要转变认识,主动作为;要配备资源,建立制度;要尽早落实,全面追溯。 三、要持续深化追溯管理监督检查 药品监管部门要在追溯体系建设中扮演引导者、推动者、监督者、执法者的角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加强督导检查、示范引领、沟通联系上下功夫,共同加快推动建设覆盖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做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提高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和效率,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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