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法规也已出台并即将生效。 那么新规下监管人员有哪些职责? 监管相对人又该做些什么?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法定职责、依照法律法规,本着“精准,精细,精简”的原则,突出重点,化繁为简,编制了《“自己管、网上查”化妆品监管事项清单(试行)》,将监管事项以清单形式公布,让市场主体(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单位、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等)通过网络查询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监管事项清单,对照自查,实现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形成监管部门管什么,监管对象做什么的公开、透明、公正的一种监管新模式。共建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网站查询方式: 1.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搜索“自己管、网上查”化妆品监管事项清单(试行) 2.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查看“自己管、网上查”化妆品监管事项清单(试行) (化妆品科 林丽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