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工行福州分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詹世灿 发布时间:2021-11-24 11:13:43    分享到:

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发展有机融合,工行福州分行日前特制定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工行福州分行要求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公益性、有效性、时效性、适当性、持续性原则。一是公益性原则,是指宣传教育应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主动、无偿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不得以产品或服务营销推介等商业行为代替宣传教育。二是有效性原则,是指宣传教育要依法合规,立足消费者需求和业务实际,积极回应消费者关切和热点问题,通过宣教活动有效提升消费者对金融知识、金融风险、金融服务和产品的认识。三是时效性原则,是指宣传教育要与监管政策、外部形势、产品与服务等发展变化紧密结合,做到与时俱进及动态调整。四是适当性原则,是指宣传教育的具体内容、开展渠道、方式方法等要与消费者年龄结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认知能力等相适应,精准对接不同消费群体个性化、差异化需求。五是持续性原则,是指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应当常抓不懈,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资源投入,持续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詹世灿)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