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1〕57号),经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拟表彰“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98个(附件1)、“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197名(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82260061、82260423 传 真:010-82260389 电子邮箱:liuchao@samr.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088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名单福建省: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 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个人名单福建省: 陈 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一级主任科员 邱德海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一级主任科员 苏健龙 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郭 山 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筹备组组长、一级主任科员 钟炘昌(畲族) 福建省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徐艳洋 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