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上午,莆田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秀屿区检察院、秀屿区公安分局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释[2021]4号),就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中密度纤维板一案的行刑衔接工作开展会商研讨。 案件联合会商 会上,案件办理人员汇报了案件总体情况、行刑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提请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各部门就行刑衔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交流,最终疏通了行刑衔接过程中的堵点,形成了一致的行刑衔接意见。检察部门、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就个案行刑衔接问题召开联合会商会议是行刑衔接关口前移的一项创新举措。 最后,黄平副局长发表强调讲话,认为检察部门、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就个案行刑衔接问题召开联合会商会议是行刑衔接关口前移的一项创新举措,为部门间顺畅衔接机制、排除履职风险创造了新的典型经验,并希望检察部门和公安机关一如既往地支持市场监管工作,营造更加顺畅的行刑衔接机制。(林剑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