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以对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构筑疫情防控坚实屏障。 一、强化工作落实 1、第一时间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议,迅速传达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 2、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进入防疫抗疫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协同当地卫健、商务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组织开展餐饮服务行业和外卖配送从业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3、干部职工主动请缨,成立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分赴社区与社区人员联手拉开疫情防控战线,开展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等工作。 餐饮从业者及外卖配送员核酸检测 干部职工赴一线 二、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监测作用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漳州局及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药品监管的通告》,要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体现药品经营者的责任和担当。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要一如既往守法依规经营,确保向市民销售的药械质量安全有保障。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作用,做好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实名登记,对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劝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网络销售平台或自动售药机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三、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动态监管和快速应急处置 进一步细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实施涉疫进口冷链食品事件快速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人物同防”,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防控落实到位。强化溯源管理和集中监管措施,确保全核酸检测、全消毒、全追溯"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三专、四证、四不”要求,即监督食品经营者必须做到严格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格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证明;严格执行凡是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进行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等规定。 四、持续强化医疗器械疫情防控监管 持续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第三方临床检验机构等专项监督检查。制作“漳州市医用防护用品生产情况表”,深入医疗企业摸清生产情况,了解企业亟需解决困难和问题,实行清单化、台账化帮扶指导。及时发布通告,要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严格遵守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 五、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加强政策引导,组织开展经营者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活动,发布《关于规范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督促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加强日常监控,将口罩等防护用品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作为价格监控重点,发现价格异动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从快从速予以处置。严格监管执法,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重要场所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巡查力度,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提醒告诫、督促整改,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