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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变化、快速节奏的社会生活背景下,通过餐饮外卖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网络订餐已成为餐饮服务经营的重要手段和服务业态,新的餐饮业态发展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外卖餐饮店家应做到“食品安全六须知”: 01、依法依规持证经营 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无实体门店不得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不得无证、套证、假证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持有《小餐饮登记证》的小餐饮不得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02、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外卖餐饮店家应当履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义务,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应当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等级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03、规范食品加工行为 外卖餐饮店家加工制作餐饮食品应当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 (一)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二)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三)保持环境整齐清洁,杜绝脏乱差现象。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04、保持线上线下同质 外卖餐饮店家应当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05、防护食品不受污染 外卖餐饮店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鼓励使用可降解材料。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宜按照《餐饮外卖密封规范》(T/CCA016-2020)采取必要密封措施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满足一次性使用且不可复原、开封后或破坏后容易被消费者识别的密封措施,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06、保障食品安全配送 外卖餐饮店家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应的保存、配送措施。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延伸资料 外卖餐饮店家违反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1、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2、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制定实施原料控制要求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原料加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5、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或者未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6、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或者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未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7、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的包装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8、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未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有关深化推进点题“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的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存在问题、紧扣整治重点,扩大社会关注、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执法力度,下重力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消费者如发生食品安全等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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