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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至11月,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和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合作社,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2020年漳州市印发了《漳州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今年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今年的工作重点: 1、巩固深化漳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部门围绕种植、养殖重点品种和重点主体,实施精准整治,强化源头监管,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2、加强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监测,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有效强化流通渠道管理。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农村食品配送,培育农村食品定点配送单位。督促农村农(集)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每个县(区)要新增一个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示范农贸市场。 3、将此次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选取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乡镇,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示范创建活动。 4、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发动消费者积极举报农村市场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2022年度,各级监管部门至少要开展1次以上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当前,正是漳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阶段,为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保障能力,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成果,各级将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联合建立辖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制度,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常态化打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维护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