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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领域典型案例(二)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04 06:23:50

案例四、华某锋(漳浦县闽雅某某食品店)对商品的功能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2022年1月9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华某锋(漳浦县闽雅某某食品店)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当事人利用现场“讲课”的方式向消费者宣称其销售的“集羊美”配方羊乳粉具有改善睡眠质量、缓解前列腺问题,预防老年人疾病”等功能,当事人开展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漳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9012元、罚款16万元,合计罚没款16.90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平和县某某羊城食品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5月7日,平和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对平和县某某羊城食品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健康知识讲座悬挂一条广告布条存在内容虚假误导消费者。调查发现,2022年4月1日以来,当事人为了增加销售羊奶粉产品,在其经营场所大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时,悬挂一条广告布条,内容含“喝羊奶、吸氢气、喝氢水、享氢福”字样误导消费者,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平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东山某某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东山某某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大堂设置99个座位,通过分发宣传单,引来周边群众患者前来大堂用“LED光子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进行照射治疗体验,在体验过程中通过播放教材宣传片、产品介绍等形式来宣传“LED光子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治疗效果。此外,还利用患者名义编辑治疗效果用语,向拼多多平台的一家俏江南文化用品上统一定制锦旗,锦旗上面的内容主要写有“经红蓝光照射 多年头疼治愈”、“多年心脏病 胃肠道疾病神奇红蓝光 一照全跑光”、“肩颈疼痛照愈 感谢益健堂红蓝光给我们带来福音”等说明治愈率和有效率字样,从而达到宣传“LED光子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目的。当事人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东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给予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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