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莆田市部署开展2022年度食品安全领域短板攻坚工作

来源:莆田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2-08-16 17:34:02

为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结合莆田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莆田市将开展2022年度食品安全领域短板攻坚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监管,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措施,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

结合食安创城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着重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网络订餐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各领域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隐患,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全年完成主要食品抽检15000批次及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牵头,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莆田海关等分别落实,各县区(管委会)对应部门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落实。

责任领导:张明池

责任人:邓  智

(二)开展食品加工质量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黑作坊”的排查。持续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分局)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落实。

责任领导:林群芬、邱开辉

责任人:王建军、左  林

(三)开展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农村集体聚餐、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推动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分局)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落实。

责任领导:林群芬

责任人:林德辉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

督促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食杂店、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加强进货查验、添加剂使用、生产加工、留样、检验、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分局)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落实。

责任领导:林群芬

责任人:刘建忠

(五)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

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一个批次产品有唯一追溯码为总体思路,构建数据驱动、多方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者、连锁商超、连锁便利店、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食用农产品重点批发市场等向追溯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化信息。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分局)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落实。

责任领导:林群芬  

责任人:刘建忠

(六)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2022年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减少2%。提高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的监测能力,以不低于150亩/点的密度,重新布设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长期定位监测点位,切实为农产品生产安全提供保障,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落实。

责任领导:黄金辉、邱剑泰、陈建伟

责任人:郭吓忠、陈向华、谢清水、张如松

(七)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水产品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我市主产的对虾、鲍鱼、草鱼等水产品养殖品种,重点整治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未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等突出问题,年内开展市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400批次。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牵头,各县区(管委会)海洋渔业局按照属地原则配合落实。

责任领导:林  原

责任人:姚大宏

(八)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持续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根据进口食品入境情况及时安排抽样检测。将进口食品的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开展进口食品收货人专项检查,根据进口食品进口商情况,实施进口商备案管理。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莆田海关

责任领导:陈翔宇

责任人:李海华

(九)加大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

通过主动摸排、群众举报、行政移送等渠道,侦办一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昆仑2022”、“食安7号”专项行动,争取破获食品部省督案件总数达本地前三年平均值。

整改时限:2022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按照属地原则牵头抓好落实。

责任领导:李天保

责任人:何国锋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