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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月饼与茶叶混合销售 责令整改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王明发 陈小燕     发布时间:2022-08-22 18:02:45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日前,厦门市市场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厦门知名品牌茶叶连锁店的月饼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个别商家仍然存在不规范行为。

2022年8月15日开始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对月饼的包装层数、必要空间系数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在某茶叶店,执法人员对可能涉嫌过度包装的月饼进行抽检,如确实存在过度包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责令商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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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外一家茶叶店,商家将月饼与茶叶混合销售。执法人员向商家宣贯了《修改单》的相关内容,并告知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的要求,责令商家进行整改,做好后续的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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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一家茶叶店还发现销售的月饼的内包装虽然有标识,但外面的礼盒缺少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场要求商家整改。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强化月饼监管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督促行业朝着健康、绿色的方向发展,引导节日商品、节日消费回归传统文化本源。(通讯员:王明发 陈小燕)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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