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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全市召开市场创城工作通报会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24 02:24:4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精神,8月22日上午,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市场创城工作通报会,芗城、龙文、龙海、长泰四个建成区政府及市商务局、城管局、卫健委、消防支队等市直单位负责市场创城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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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通报近期市场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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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市场疫情防控无人管理、引导,一些防控设施形同虚设;二是场内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三是占道、出摊、越线经营严重;四是场内吸烟、乱扔烟头随处可见;五是熟食摊“三防三白”落实不到位;六是一些市场设施破损明显、明码标价未落实等。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市场创城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01、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抓总,主要负责规范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公平计量、投诉处理、食品安全管理等。

02、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加强市场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分类等工作,查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飞线充电、违反“门前三包”、非机动车入场等行为。

03、商务部门:负责硬件提升改造、指导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04、卫健部门:负责禁烟宣传、场内禁烟工作。

05、消防部门:负责指导市场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施,查处违反《消防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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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抓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正视问题困难,提高政治站位

前期创城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今年的创城我们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一是部分农贸市场老旧破损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改造、修复、升级提档;二是市场管理缺失,市场管理者心态有所松懈,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实地测评标准有所改变,市场实行无点位测评,采取APP软件随机搜索市场位置的方式定位,难度增加。各单位必须正视问题困难,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充足准备迎接测评。

抓住主要矛盾,掌握工作主动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市场开办者这一“牛鼻子”,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定义务、责任,才能保证创城工作的长效常态。一要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市场开办者根据市场管理要求建章立制、落实措施;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照考察标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要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四要综合施策,对不达标、不配合的市场,在市场改造补贴、星级评定方面加以制约,引导市场开办者履职尽责,加强管理。

密切沟通协作,务求整治时效

创城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强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市直与区直之间互相配合、互相补台。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市、区之间要建立起上下联动协作机制,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参加会议的各区、市直单位领导围绕本区、本部门市场创城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小科普

不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市场内吸烟的

依据《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吸烟行为人可处以10元至50元罚款;禁烟场所所在的单位管理不力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在市场内乱扔果皮核、烟蒂、抛撒各种废弃物的

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对单位或个人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消防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由消防应急部门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的

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生熟不分、干湿不分离的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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