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2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36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50批次,不合格13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0批次 (一)武平县胡佛祥包子店的菜包(加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厦门华厦学院的白面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丰泽区耀汉餐饮店的小吃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厦门市集美区友境小吃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泉州民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石狮第二实验小学分公司的学生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晋安区周麻婆餐饮店的铁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七)丰泽区小南门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福鼎市川渝院火锅店的彩绘大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福州市鼓楼区梁强餐饮店的汤杯(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莆田悦华酒店有限公司的筷子(自行消毒餐具)(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江苏好的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3月9日生产的多彩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旺都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福飞路超市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1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石狮市绿岛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花乐(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豆类制品、油炸面制品、焙烤食品等,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在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三、质量指标问题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五、其他污染问题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