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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一酒店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被罚三万元

来源: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陈新辉、林益超 发布时间:2022-09-09 11:26:22    分享到:

日前,建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区某酒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行为罚款3万元。

今年1月27日,建阳区市场监管局在酒店检查时,发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曾于2021年11月26日,对该酒店在用的型号:TWJ1000/1.0-JXVF、产品编号:2008-02-23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进行检验,并向当事人陈某某的公司开具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和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NP2021FTC11567),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属于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要求当事人陈某某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不合格项目的处理结果报送检验机构。至案发之日,该当事人陈某某未对电梯检验不合格项目作出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建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酒店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陈新辉、林益超)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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