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宁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按照宁德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德市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工作七条措施》要求,通过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创建、典型带动和引导规范后,各类型小作坊卫生基本条件要求已基本定型,多数小作坊能够达到要求,统一规范全市小作坊基本卫生要求的条件已基本具备。结合宁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实际,参考《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49 号)、《福建省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宁德市标准化科学技术研究院参与起草,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和修改完善,顺利通过专家组审定。 标准起草和评审过程中,听取并吸收了宁德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宁德市标准化协会、中科标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作为全市首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类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规定了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食品原辅料管理科、食品安全控制、包装和标签、检验、食品贮存和运输、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台账管理等11项内容,明确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填补了宁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团体标准的空白。 下一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宁德市标准化协会结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色品牌”评选活动,加强团体标准的宣贯工作,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