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19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188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泉州市丰泽区隐食攻略餐饮有限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厦门五沣山泉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4日生产的北辰山天然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翔城惠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其他污染问题 丰泽区湘南韵餐厅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二)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二、其他污染问题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