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根据举报线索,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质检院错时出击,开展超标、“拼改篡”电动自行车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在殿前一路现场查获涉嫌改装及超标电动自行车3台,当场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该案件为推动社会共治出台电动自行车举报奖励政策后群众举报转案件的典型案例。 4月13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关于辖区电动车商家利用夜间销售超标、改装电动车的线索。14日晚,错时突击检查的执法人员在某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发现经营者正在为1台电动自行车的后衣架加装鞍座,与合格证上所示外观不符,现场同时发现另1台电动自行车也已擅自加装鞍座,门店经营者承认其根据顾客需要提供了改装服务。经过核查,除了上述两台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店内还有1台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电池盒侧壁间隙大于30mm,疑似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证据,对上述3台涉嫌改装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予以扣押,目前殿前市场监管所已对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厦门市出台通告,定于2023年4月12日起开展打击超标、拼改篡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鼓励群众举报电动自行车违法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作出处理决定后,每条线索奖励1000元。本案来源于群众举报线索,故作出处理决定后将依据通告对举报人兑现奖励。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倡导群众积极提供电动自行车违法经营线索,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也提醒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主体不得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的销售、维修活动,不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或未标注CCC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不得根据顾客需要擅自提供加装鞍座、后视镜、后箱、手机支架等改装服务,不得擅自篡改控制器或拆除限速装置,不得擅自更换蓄电池,不得擅自提供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不一致的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配件。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行为。(通讯员:张潇翎、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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