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举报,联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对我市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租赁点、仓库和外卖站点等多种经营场所开展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通过隐藏、伪装等方式,隐匿电动车仓库,试图逃避执法人员检查。 虽然违法手段的隐蔽性加大了案件的查处难度,但仍难逃市场监管部门的“火眼金睛”。 在某城乡结合部断头路末端的一栋出租公寓楼门前,执法人员发现该处车辆、人流稀少,没有电动车销售店面,也没有看着像销售人员的人。 执法人员不放过蛛丝马迹,前后搜索,左右探访,经过一番搜寻后,终于找到了一电动车仓库,经对近30台用于出租的车辆进行初步测速,发现其中2台最高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 无独有偶 在另外一处工业园厂房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其中一栋近似废弃的厂房门口,杂物堆积,俨然一个废品回收站。 但这仍然没能蒙蔽执法人员,在厂房最里间,执法人员发现整齐排了一屋子的新电动自行车,随即展开检查。 虽然上述案例依照常规的检查手段较难发现,但得益于前段时间举报“超标、拼改篡电动车经营违法行为”有奖举措的出台,群众积极加入,化身“朝阳群众”,提供的价值线索让执法人员的检查更加精准、打击更加有效。 截至目前,执法支队查扣涉嫌超标电动自行车11台,对3家出租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敬告商家 电动自行车的租赁需诚信经营、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第六十二条规定,上述经营者可能面临被责令停止租赁,没收超标电动自行车、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1至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骑手 租赁电动自行车时需选择有牌照、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讯员:许树科 陈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