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规定,经厦门市专利奖励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授予“截短的人乳头瘤病毒16型L1蛋白”等42项专利第九届厦门市专利奖。其中,专利特等奖1项、专利一等奖3项、专利二等奖8项、专利三等奖25项,外观设计金奖1项、外观设计银奖2项、外观设计优秀奖2项。 厦门市政府自2012年起设立厦门市专利奖,目前为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最多评选42个奖项,最高奖励50万元。本届市专利奖获奖专利涉及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半导体和集成电路、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信设备、机械装备、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我市多个重点产业,大部分为基础原创型专利,均为所属领域的先进技术和重大创新,并已在生产经营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专利特等奖“截短的人乳头瘤病毒16型L1蛋白”,由厦门大学夏宁邵教授团队牵头完成,突破了利用原核系统难以获得活性HPV L1蛋白的难题,打破了国际疫苗巨头的HPV疫苗专利垄断。应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首个国产HPV疫苗的成功上市,标志着我国成为继美国、英国之后第三个实现HPV疫苗自主供应的国家,至2022年底,已接种超4200万剂,累计销售额超120亿元。 近年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将专利奖评选作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的重要抓手,从专利技术水平和专利产业化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综合施策,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积极助力厦门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通讯员:肖森松) 厦门市专利奖有关情况 一、评奖依据: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8〕195号),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设创新型城市,对促进厦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予以奖励,市专利奖每每两年评一次。 二、评奖条件: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被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专利已在厦门市辖区内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项、福建省专利奖项和厦门市专利奖项。 三、评奖程序: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初审、专业组评审、专利奖励委员会评审、公示、市政府发文通报。 四、奖项设置数量:根据《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的的规定,每届市专利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外观设计金奖1项,银奖不超过2项,优秀奖不超过2项。 五、奖励金标准:专利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每项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外观设计金、银、优秀奖奖励标准分别为每项10万元、5万元、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