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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明虾、上海青、大黄鱼等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7 08:26:13    分享到: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307

1.厦门市思明区苏水仙蔬菜摊位销售的葱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市思明区苏水仙蔬菜摊位销售的葱,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6日,不合格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3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思明区苏水仙蔬菜摊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20kg,已销售20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2.厦门市思明区甘少川菜摊销售的冰鲜大黄鱼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市思明区甘少川菜摊销售的冰鲜大黄鱼,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2日,不合格项恩诺沙星。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13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思明区甘少川菜摊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购进4条,已销售4条,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3.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前埔店销售的包装西芹、杭椒、上海青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前埔店销售的包装西芹,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不合格项铅(以 Pb 计);销售的杭椒约 200g/份,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不合格项噻虫胺;销售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不合格项氟虫腈。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13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前埔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包装西芹7kg,已销售6.75kg,剩余0.25kg已报损;购进杭椒4kg,已销售3.63kg,剩余0.37kg已报损;购进上海青30kg,已销售22.42kg,剩余7.58kg已报损。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4.厦门市思明区林镇源食品便利店销售的生姜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市思明区林镇源食品便利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2日,不合格项铅(以 Pb 计)。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14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思明区林镇源食品便利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13.5kg,已销售13.5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5.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洪文店销售的明虾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洪文店销售的明虾,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1日,不合格项呋喃唑酮代谢物。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18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洪文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3kg,已销售3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6.厦门兴聚和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桔红糕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厦门兴聚和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桔红糕,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标称生产企业为龙海市福而康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霉菌。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18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兴聚和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购进50包,已销售50包,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导致的,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7.厦门环岛佳丽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采购的巴西菇(干制食用菌)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厦门环岛佳丽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采购的巴西菇(干制食用菌),购进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不合格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31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环岛佳丽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购进4kg,已销售4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上游环节导致的,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8.厦门市思明区郑星建便利店销售的生姜、上海青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市思明区郑星建便利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不合格项铅(以 Pb 计);销售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23年4月3日,不合格项氟虫腈。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6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思明区郑星建便利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生姜15kg,已销售15kg,无库存;购进上海青4.5kg,已销售4.5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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