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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台叉车未检验合格就作业!查封!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谢惠霞 陈亮 发布时间:2023-06-28 11:07:46    分享到:

一个堆场,三家公司,十一台叉车,都未检验!近日,厦门市海沧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了三家企业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海沧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东孚某堆场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经过前期踩点,执法人员确定了具体位置和违法行为,组织精兵强将开展执法。现场为一个大型堆场,分成三个区域,分属三个公司所有。堆场上堆满了脚手架,几台叉车来来回回正在进行脚手架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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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制止了正在作业的叉车。经检查,现场共有十一台叉车,均属于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封。眼看叉车被查封,作业被迫停止,现场负责人情绪激动:“我们的叉车都是合法购进的,为什么不能使用!”执法人员耐心教育道:“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不是买了就可以用的,需要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才能使用。”并建议说:“特种设备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你可以暂时租用经过检验的合法叉车,避免公司经营停顿。”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劝导,该负责人逐渐平复下来,开始配合调查。

经调查,除其中一家公司因只有一台刚出厂的叉车,被下达监察指令要求限期整改外,其余两家企业涉嫌违反《特安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规定,被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通讯员:谢惠霞 陈亮)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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