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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东孚查处全市首起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案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陈亮 发布时间:2023-06-28 11:10:13    分享到:

 近期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市场监管所接外地市监部门移交协查函,称辖区内一家企业涉嫌生产“大容小标”特种设备,东孚市场监管所组织精干力量,发挥科所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敏锐洞察案件的典型性和重要性,迅速出击,查处全市首起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案。

敏锐洞察,及时汇报,精准研判,有的放矢。接到外地市监部门协助督促锅炉生产单位配合使用单位做好整改的函后,东孚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凭借多年办案的敏锐洞察力,分析该生产单位极有可能为规避特种设备监管,生产标示设计容积小于30L但实际超过30L容积的小型锅炉,涉嫌“大容小标”。由于该案是我市近年来生产领域特种设备首起案件,无相关案例可循,执法人员通过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摸排该生产单位经营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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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部署,快速反应,迅速出击,予以查封。科所相关执法人员共同出击,分工负责,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数台长方体设备,设备内有圆柱形铁制炉腔外面包有保温棉,现场还发现多张铁制铭牌,上面标示“蒸汽发生器 额定蒸汽压力0.7Mpa 额定蒸汽温度171℃ 额定水容量29.5L”等各项设计参数和“D级蒸汽锅炉(30L≤V≤50L)不需要安装告知,并且不实施监督检验”。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设备和铭牌予以查封,以供进一步检验调查。

积极协调,寻求支持,立案查处,绝不手软。执法人员向市特检院工程师请教,与特安、执法、法规部门研商,确定案件调查方向,确凿证据材料,确认检测手段,确保定性准确。由于该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外地,执法人员积极与外地市监部门沟通协调,请求当地市监部门查封3台锅炉设备,协调检测机构检验。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现场测试,3台锅炉标示容积29.5L,实际容积分别为48、61.8、150L,属于典型的“大容小标”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制造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未经许可从事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通讯员:陈亮)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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