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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部署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大起底、大整治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杜宁 发布时间:2023-08-23 12:01:58    分享到:

根据国安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天上午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全国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部署,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

会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集中攻坚:

一、在燃气气瓶检验及充装方面。严格气瓶检验环节监管,加强气瓶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气瓶充装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二、在液化石油气及燃气具方面。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加强燃气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三、在燃气压力管道方面。加强压力管道生产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压力管道检验登记制度。

四、在加强监管执法薄弱环节方面。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执法,采用约谈、出具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责令下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格证书等方式,强化监管执法,加强行刑衔接。

会议提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将具体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整治工作:

一、成立工作专班。系统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

二、压实企业责任。督促燃气充装单位、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按照总局、省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三、强化闭环监管。对监管职责、监管对象、检查事项、问题隐患、案件查办、线索核查采取清单闭环管理,落实问题隐患抓早抓小治未病。

四、加强部门联动。及时配合市政园林、商务、应急、公安、消防、发改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社会监督。对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通讯员:杜宁)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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