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9月25日“世界药师节”这个特别节日,全省首个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团体标准《厦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指南》(以下简称《管理指南》)正式发布并同日实施,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科协、市药学会、市医院协会相关领导参与标准发布仪式。该《管理指南》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药化处结合主题教育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医疗机构和行业组织走访调研,指导推动厦门市药学会制定的首个团体标准。 《管理指南》在市市场监管局药化处全程参与指导下,结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和日常监管中的经验积累,以标准化形式提炼总结,经过立项、编制、征求意见、专家审查、批准发布等程序,历时六个多月完成。该标准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制度与管理、机构人员、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配与使用和特殊药品管理等方面细化“规范药房”管理细则,明确管理要求,填补了我省药品监管领域的标准空白。 《管理指南》的编制采取边写边做边完善的方式,为了保证标准的严谨性和适用性,药化处多次组织三级医疗机构药学专家、各区局监管人员召开座谈会逐条讨论标准内容。为了保证标准的可操作性,药化处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重点,依据标准内容对全市23家三级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逐一对照检查考评,考评内容有理有据、细致完整准确,有效提升了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管理水平,受到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的支持和好评。 《管理指南》的制定实施,进一步落实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了药品使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推动将药品安全相关要求纳入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形成药品监管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药化处将在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该团体标准的实施运用。(通讯员:潘清建 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