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牙膏备案管理工作,推动漳州市牙膏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10月17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国产牙膏备案工作相关法规宣贯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新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化妆品科以及辖区牙膏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 化妆品科监管人员对《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对未上市牙膏和已上市销售牙膏的备案时间节点及备案资料要求进行明确,就儿童牙膏的定义、功效、小金盾标识及包装警示用语等方面进行说明。与会人员还围绕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重点进行讨论,交流探讨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 李新长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公告》结合牙膏行业实际情况,贯彻科学监管理念,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要求,设置合理的过渡期,确保牙膏新法规新政策平稳落地。 李新长副局长强调,牙膏是日用消费品,关系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简化备案只是简化备案资料的要求,并未降低牙膏质量要求。牙膏备案人作为产品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的责任主体,要知法、懂法、守法。 一、保质量,落实主体责任 要充分认识到新法规下牙膏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落实《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明要求,完成资料上报 要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政策,了解备案流程和内容,全面梳理现有牙膏产品,按照法规要求完成已上市产品备案资料提交。 三、抓创新,助推产业发展 要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漳州市牙膏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更规范、更精准的监管做好牙膏备案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全力提升牙膏备案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共推牙膏行业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