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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购物不“踩雷”!商超、烟花价格大检查!

来源:食安福州综合整理原创出稿;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7 17:27:27    分享到:

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有序,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节前商品价格专项检查及烟花爆竹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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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商品价格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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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来到大润发(王庄店),以粮油肉菜等应节物资为重点产品,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明码标价规范,尚未发现违法违规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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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价格及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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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晋安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烟花爆竹商品开展节前市场价格及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检查了位于晋安区的2个直营零售点,经营者均做到亮证经营,总体情况良好。

未发现市场促销中存在虚假标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部分商品价格标签缺失当场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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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部分在售商品合格证缺失,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经营者下架处理。

贴心附上

直营点的烟花爆竹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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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期先后赴罗源、连江、晋安、闽侯、长乐、闽清、连江等多个县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以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场所为重点,现场检查企业证照、进出库台账、产品质量和明码标价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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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进出库台账不齐全、部分商品标签标识不合规定、明码标价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针对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全市针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立案9起,其中对批发企业立案3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购买烟花爆竹及燃放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在购买烟花爆竹要做到“三看”

一要看经营者证照。在选购时,市民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要看产品外观。查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是否松脱、松动等情况,是否有绿色的安全引线并有护引纸保护。

三要看产品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合格证等内容。

燃放期间需要注意:

按照《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春节期间福州市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五区限放区域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

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可燃放

农历腊月廿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限6时至22时燃放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全市禁放地点

1.文物保护单位

2.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鼓岭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内

3.建(构)筑物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5.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9.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辖区内涉及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10.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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