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三月不减肥,四月徒伤悲。春节热映电影《热辣滚烫》中,贾玲瘦身100斤,秀出完美腹肌,实现华丽蜕变,让人不禁心生羡慕。恰逢女神节临近,不少爱美人士也暗下决心减肥,瘦下去让人眼前一亮。 如果这时,有人告诉你每天只需要吃几颗软糖喝几杯茶,或者充值减肥会员,就可以不用运动不用节食躺着瘦,一周瘦十斤,你是否会心动呢? 近期,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一起投诉,王先生在某视频平台上通过直播看到一款酵素软糖,商家宣传有“分解油脂”“减肥效果显著”等减肥效果。但其使用三天后出现腹泻、头晕、心脏无力的情况,前往医院住院病诊断为急性肠炎。 不仅仅是选购减肥产品要注意,在挑选减肥瘦身机构也要留个心眼。 家住海沧的李女士反映,她在某美容店充值了7231元购买减肥服务,商家宣传3-4月可减35斤,但实际并未有该斤数的减肥效果,其认为不合理,要求退回部分费用,遂拨打12315投诉。后经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退还李女士1000元。 无独有偶,侯女士也在某减肥机构办理了2个疗程的美容减肥卡,价格6960元。商家称45天内参加30次减肥点穴疗程,最少可以瘦10斤,但其做完2个疗程后还是没有瘦,要求退还部分费用。经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 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减肥的投诉主要涉及使用减肥产品后出现不适症状或减肥机构宣传“包瘦”退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此,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消费提示,在减肥的同时也要当心。一是要警惕宣称功效显著类产品。部分产品宣传“闪电减肥、暴瘦不反弹”等,实际可能通过添加违禁成分达到快速瘦身的效果,消费者要格外警惕该类宣称能快速有效减肥的产品,不轻信经营者的宣传,不跟风购买。消费者服用减肥产品后如出现口干、心跳过快、尿频、失眠、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二是学会识别批准文号和标志。口服类减肥产品可分为药品和保健品,减肥药品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要关注是否有“蓝帽子”标志以及是否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相关药品和保健食品信息,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减肥产品,不要购买通过微商等渠道销售的“三无产品”。三是谨慎选择瘦身减肥服务。目前,从事美体、减肥的服务大多脱胎于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资金水平、技师水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消费者要注意查看商家的资质证书,对商家宣传的各种减肥概念和承诺要理性对待,一定要签订服务合同,口头承诺留音像。四是发生纠纷及时维权。如产生消费纠纷,请保存好相关证据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通讯员:陈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