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李先生在2004年5月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康宁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交费期是20年,今年交费期已满。客户带上保单到我司要求拿钱,表示自己2004年投保的保险,已经交完保费可以拿钱了。经工作人员查询,李先生投保的重疾险交费期是20年,但是保险期是终身。截止目前,客户此份保单已缴费完成,但我司提供的保障依然存在。 【案例启示】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期间为终身,意思是这份保单为客户提供保障的期间是保单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止。在交费期结束就要拿钱只能是办理退保,但是退保只能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不等于保费)并且会失去原有的保障。 【风险提示】 交费期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相互约定的一个缴费时间段。 保险期是指合同订立后,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时间。 交费期只代表交费时间,而保险期则是保障时间,两者性质完全不一样,消费者一定要分清楚。同时,对于重疾险而言,正常情况下保险期都是大于交费期的,不要盲目退保,损失的同时还失去保障。 (通讯员:徐正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