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管局紧扣工作主线,着力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审核、调配,杜绝处方药滥用,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聚焦责任主体,督促自查自律。针对近期处方药销售管理热点问题,芗城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29日召开全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约谈会,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围绕处方药合法合规销售等方面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药品经营单位认真学习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药品追溯和处方审核制度,定期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药学服务水平。会上,辖区1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共同签署《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承诺书》,承诺自觉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是聚焦监管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及“清方”专项检查,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进销存环节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执业药师审核或未凭处方调配销售处方药问题;查看药品采购、陈列、销售等环节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以搭售、买赠等方式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等行为,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接收和留存电子处方,确保药品购进渠道合法、销售行为合规、销售流向可追溯。截至目前,全区在“清方”行动中,已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63家次,对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具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确保形成整改闭环,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三是聚焦宣传宣贯,强化社会共治。坚持日常监管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宣贯工作,多次组织辖区企业参与宣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强化行业的自律意识。同时,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进行科普知识传播,积极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和“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契机,将药品安全知识带进社区、学校和家庭,累计发放宣传材料8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70余人次,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药品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构建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