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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山药、大葱2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0 12:25:15    分享到:

2025年1月10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抽检65批次,其中合格63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一、福州市仓山区陈观淼蔬菜店的山药(2024-09-10),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3mg/kg检验结果1.21mg/kg

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大儒世家超市的大葱(2024/8/20),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3mg/kg检验结果0.86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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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二、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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