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35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52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龙海市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梳打饼干(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万福邻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龙海市鑫利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南安市华耀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2月18日),甲硝唑、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云霄元光分公司销售的本地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8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云霄元光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福州市晋安区每日果鲜水果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北京仟佰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采购的红壳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2月23日),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问题 泉州市百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2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