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包括调味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酒类、蛋制品、饮料,共抽检182批次,其中合格176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喜来宝大酒店的黄瓜鱼(2024-12-09),甲硝唑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检验结果5.2µg/kg; 二、连江县官坂镇大聚惠新全食杂店的荷兰豆(食荚豌豆)(2024-12-08),多菌灵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果0.071mg/kg; 三、连江县山海精品蔬菜商行(个体工商户)的线椒(2024-12-06),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35mg/kg; 四、福州市鼓楼区乡村人家餐饮店的生姜(2024-12-06),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2mg/kg,检验结果2.1mg/kg; 五、福州市福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杭椒(2024-12-09),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2mg/kg,检验结果0.4mg/kg; 六、福州市仓山区幸福滋补干货商行的闽清甜橄榄(2025/1/13),三氯蔗糖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使用,检验结果0.121g/kg。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甲硝唑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长期大量食用检出甲硝唑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二、多菌灵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广泛用于果树、蔬菜、粮棉和林木病害的防治。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食荚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三、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四、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五、三氯蔗糖 三氯蔗糖,是一种白色至金白色、无臭的结晶性粉末,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种甜味剂,热稳定性好,安全性较高。但长期食用三氯蔗糖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食用农产品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