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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荷兰豆、桑葚、橄榄等6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3 15:00:28    分享到:

2025年6月13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包括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酒类、水产制品、糖果制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食糖、食品添加剂、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共抽检180批次,其中合格174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黄祥水干杂店的【新鲜】荷兰豆(2025/1/13),多菌灵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果0.14mg/kg;

二、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王家强餐饮配送服务中心的桑葚(2025/1/1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使用检验结果0.0475g/kg;

三、福州市鼓楼区小冯冯水果店的橄榄(2025/1/6),三氯蔗糖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使用检验结果0.448g/kg;

四、福州五洲佳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的淡水鲈鱼(2024-12-18),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使用检验结果15µg/kg;

五、福州高新区南屿龙泰便利店的明虾(海水虾)(2025-02-20),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使用检验结果2.19µg/kg;

六、福州市仓山区千顺便利店的鱿鱼啦啦片(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2024-08-27),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标准值≤1.0g/kg检验结果2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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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多菌灵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广泛用于果树、蔬菜、粮棉和林木病害的防治。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实际无毒级。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尚无明确证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食荚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

  三、三氯蔗糖

  三氯蔗糖,是一种白色至金白色、无臭的结晶性粉末,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种甜味剂,热稳定性好,安全性较高。但长期食用三氯蔗糖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食用农产品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

  四、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长期摄入这类物质,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五氯酚酸钠(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五、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对革兰阳性及阴性菌均有一定抗菌作用。长期食用含有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多用其钾盐。其抗菌性强,能抑制细菌、真菌和酵母的生长,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只要摄入量在食品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人体健康,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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