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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青橄榄、老姜、葱等7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7 09:45:27    分享到:

2025年6月27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蛋制品、水产制品、酒类、糖果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共抽检205批次,其中合格198批次,不合格7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吴奇食品店的原味青橄榄(2025/1/13),三氯蔗糖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使用,检验结果0.0682g/kg;

二、福州市优食鲜食品有限公司的老姜(2025-02-22),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2mg/kg,检验结果0.431mg/kg;

三、福州市台江区聚百味蔬菜店的葱(2025-02-26),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3mg/kg,检验结果0.66mg/kg;

四、闽侯县南通鲜食惠超市的明虾(海水虾)(2025-03-13),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检验结果16.1µg/kg;

五、福州市仓山区市井边边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饭碗(2025-04-30),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检出/50cm²;

六、闽侯县青口潮品鲜小吃店(个体工商户)的勺子(2025-05-1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检验结果0.047mg/100cm²;

七、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何文彬水果店的香蕉(2025-03-12),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果0.045mg/kg

P020250627332253315123_不合格产品信息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三氯蔗糖

  三氯蔗糖,是一种白色至金白色、无臭的结晶性粉末,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种甜味剂,热稳定性好,安全性较高。但长期食用三氯蔗糖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食用农产品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

  二、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生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

  三、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四、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对革兰阳性及阴性菌均有一定抗菌作用。长期食用含有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五、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

  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的洗洁精的主要成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中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有一部分不易分解,如摄入体内可蓄积,当超过一定浓度时,就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毫克/100平方厘米)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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