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因被执行人的“花式”规避,给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兑现带来了障碍,司法权威也面临挑战。 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8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公检法协同打击拒执犯罪进入新阶段。它向全社会传递清晰信号:法律权威不容挑战,拒执犯罪必受惩处。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案例,生动揭示了被执行人处心积虑逃避执行的伎俩及其必然的法律后果,警醒所有被执行人:莫存侥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道! 你可曾想过,那些所谓“澳门青年才俊”“文娱产业新星”,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 颜甲龙(参与民事诉讼时使用大陆身份姓名“颜乙龙”)正是这样一位“双面人”。 发现线索:你到底是谁? 2024年5月,执行法官在上网时发现珠海澳门年轻企业家排行榜上,有一名为“颜甲龙”的男子格外醒目,不是因为其年少有为、光彩夺目,而是其姓名与该执行法官承办的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颜乙龙”高度雷同。 敏锐捕捉到这一信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网络搜寻,大量搜索“颜甲龙”及“年轻企业家”相关信息,“颜甲龙”这个人的照片及其担任副会长、在横琴设立公司等等各种报道层出不穷。报道配图中的人物,与被执行人颜乙龙面貌相似。颜甲龙到底是谁?是不是被执行人颜乙龙?他与被执行人颜乙龙又到底有何关系?如果他就是被执行人,为何他是澳门籍?案件线索扑朔迷离。 拨开迷雾:你就是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随即与案件申请执行人一起开展比对宣传报道上人物照片的工作,高度存疑。申请执行人表示确实听说被执行人颜乙龙在珠海一带活动,但是其并不清楚具体情况。后执行法官赶赴颜乙龙的住所地,向公安机关核查户籍情况,并前往厦门市出入境部门调取颜甲龙与颜乙龙的出入境信息进行比对,终于确认“颜甲龙”与“颜乙龙”实为同一人! 原来,判决生效后,颜乙龙非但不履行还款义务反而动起了歪脑筋。他先是注销了大陆户籍,随后迅速办理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摇身一变以“澳门居民颜甲龙”身份在广东省珠海市活动。难怪,法院一直无法核查到颜乙龙名下的财产情况,原来如此! 撕开伪装:你不是精英企业家,你是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以高调出镜的“颜甲龙”身份重新核查其财产状况,结果果然不出所料。颜甲龙在“金蝉脱壳”后,风光无限。他开办了多家企业,以“澳门年轻企业家”自居,活跃于商界,甚至担任澳门音乐产业协会副会长,高调宣传其打造“粤澳文娱生态”的商业蓝图。其开办多家公司,并同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主要负责人。经查实,颜甲龙对其开办的公司进行实际注资,且其在珠海、澳门活动期间有大量收入,其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掌握充分证据后,法院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自食苦果:落入法网!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和司法权威面前,颜甲龙彻底认罪伏法,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甲龙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归还了部分款项(30万元),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面对法院的判决,颜甲龙悔不当初:“我自作聪明,以为注销户籍变换身份后,谁也不会发现我。我真的错了……我一定把欠下的债还了,踏踏实实搞企业,我现在还是协会的副会长,还能为社会做贡献。” 近年来,湖里法院持续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近三年湖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拒执罪案件30件,已经判决有罪12件。 法院提醒: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任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或者将财产用于清偿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都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被执行人必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诚实守信的公民。(通讯员:杨锁 刘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