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典型案例(第二批)。 1、福州金柏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2025年4月19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城乡接合部的福州金柏汇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的成品冷藏库内库存100只无标签脆皮烤鸭待售。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27日共生产100只脆皮烤鸭(2.4斤/只),在未标注食品标签的情况下进入成品冷藏库,拟以预包装食品(价格:11元/只)售给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南京烤鸭店。当事人生产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脆皮烤鸭100只,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闽侯县南通大通福超市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陈酿酒案 2025年3月12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对位于农村地区的闽侯县南通大通福超市进行检查。经查,闽侯县南通大通福超市以微信网购形式于2024年12月17日货到付款采购120瓶牛栏山陈酿酒,京东快递送货上门。上述牛栏山陈酿酒,经商标权利人受委托人福州犇牛酒业有限公司辨认和鉴定,系侵犯其注册证号为第86691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协查涉案牛栏山陈酿酒来源不明。涉案牛栏山陈酿酒违法经营额为1800元。闽侯县南通大通福超市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牛栏山陈酿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牛栏山陈酿酒并处以罚没款1564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