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网络食品经营全链条监管效能,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约谈会,围绕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商品质量管控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核心环节提出系统性监管要求。 会议重点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任务作出具体部署,明确要求平台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动态核查机制,严格规范平台内食品经营行为。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主体资质审查,严格核验入网经营者资质,落实“亮照、亮证”经营要求,平台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协议及交易规则链接,确保经营主体信息透明可溯。二要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禁平台内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及未经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食品广告不得涉及治疗功能宣传,从源头净化网络营销环境。三要构建商品质量管控体系,平台要建立全流程质量控制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实时巡查监测,对违法违规产品实施“即发现、即下架”处置,阻断问题商品流通渠道。四要完善消费权益保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通道,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执行网络购物相关规定,严禁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建立争议快速响应机制。五要深化政企协同治理,建立违法违规线索双向通报机制,平台须及时报告经营者违法线索并配合调查,形成“监测-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六要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定期组织平台管理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培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会上,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向平台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及《关于规范网络平台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平台负责人现场表态,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 下一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网络食品智慧监管,通过“双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构建安全放心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