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 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监督管理,确保计量准确可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就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强制检定范围 宁德市辖区内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和直流充电桩)。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 02、强制检定机构 宁德市计量所为宁德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法定机构,负责按照相关计量检定规程开展检定工作。 03、强制检定流程 申请时间: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需在首次投入使用和检定周期到期前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 申请方式:通过福建省强检计量器具智慧监管系统(客户端)(http://220.160.53.129:8090/enterprise)进行申请报备。 申请流程:完成线上报备后请及时与宁德市计量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93-2223601)。 04、强制检定周期及费用 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周期为三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强制检定费用由财政保障,实施免费检定。 05、强制检定要求 (一)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要对涉及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时申请强制检定,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未经申请检定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或更换设备并申请复检,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计量准确性,不得擅自改装、拆卸充电桩的计量装置。 06、落实主体责任 (一)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要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知法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二)加强对在用充电桩的日常巡查、维护,按照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对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并报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07、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使用前首次检定、周期检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电动汽车充电桩未经强制检定合格擅自运营、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计量违法行为,确保本地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量值准确可靠,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