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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监局发布40家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飞行检查结果

来源:福建省药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1 17:50:57    分享到:

福建省药监局关于福建春养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40家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

为加强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5年5月25日至29日和6月23日至26日组织检查人员分两批次对20家药品零售企业和20家药品使用单位开展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被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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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检查药品使用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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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企业(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购销渠道、计算机系统、储存与运输、资金票据往来、处方药销售以及网络销售药品的购销渠道、发货运输地址等。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检查疫苗储存、运输管理、信息追溯等规范情况。

四、检查结果

零售企业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及时修订质量管理制度,药品的陈列与储存不规范,未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区展示,在儿童用药区展示儿童禁用药品,阴凉柜、冷藏柜温度不符合要求,中药饮片斗柜未定期清斗,有的中药饮片斗柜未正名正字、柜内无标签。部分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未严格落实处方审核管理,计算机有一键审方的操作权限,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个别企业处方药开架销售。部分企业网站执业药师信息更新不及时,药品网络销售提供给消费者的销售凭证信息不全,网售平台自动审方或电子处方执业药师未进行审核。个别企业未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报告。

使用单位检查发现,部分使用单位存在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冷藏冷冻药品储存不够规范,未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温湿度记录不全,温湿度计未及时检定。冷链运输单信息登记不全、交接单无签字确认,个别医疗机构冷链药品无在途温度记录。部分使用单位存在验收记录不全,未逐批验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台账未登记批次信息,台账与空瓶回收记录不一致。药品存放区域无分区标识,药品与非药品混放。个别诊所无法提供购进票据,进口药品无法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生物制品无法提供批签发材料。

五、处置措施

对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线索,已移交辖区药品监管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和整改落实。

特此通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

2025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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