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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国寿:关于消费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提示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5-09-28 12:16:5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求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时必须遵循“适当性”原则,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这一新规对保险行业尤为重要,因为保险产品往往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风险性。作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何理解并运用这一原则,以规避潜在风险呢?

一、理解“适当性”: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您

《办法》核心要求是金融机构必须评估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和知识经验等因素,确保产品与客户实际情况相匹配。许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容易陷入“明星产品”或“熟人推荐”的误区,忽视了自身需求与产品条款之间的契合度。例如,投资连结保险可能适合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但不适合追求稳健保障的老年人;而短期医疗险则可能无法满足长期健康保障需求。

风险提示:购买保险前,请务必如实告知自身情况,如收入、负债、健康状况等,并主动要求销售人员出具产品风险说明和适当性评估结果。如果发现产品与您的需求明显不符,应谨慎购买。

二、警惕销售误导:勿轻信“高收益”“全保障”

尽管《办法》明确禁止金融机构夸大宣传或隐瞒风险,但销售误导仍是保险纠纷的主要来源之一。一些销售人员可能会片面强调保险的理财收益或保障范围,而淡化免责条款、退保损失、费用扣除等关键内容。例如,某些分红险或万能险的实际收益可能远低于演示水平,而长期险如果提前退保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风险提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现金价值表、费用扣除比例等内容。对于“承诺收益”或“绝对安全”等话术保持警惕,要求销售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产品风险和局限性。

三、关注持续适当性:需求变化时及时调整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在客户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重新评估适当性。保险需求并非一成不变,例如家庭结构变化(如生子、离婚)、收入波动或健康状况改变都可能影响原有保险的适用性。许多消费者购买保险后便置之不理,可能导致保障不足或产品错配。

风险提示:定期回顾自身保险配置,若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调整保障计划。同时,关注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避免因忽视通知而错过重要权益。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规范的金融环境,但最终的风险防范仍需依靠自身理性决策。保险的本质是保障,而非投机或短期盈利。只有充分了解产品、诚实评估自身需求,并动态调整保障策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姓保”的价值。在金融产品日益复杂的今天,做一个清醒的消费者,是对自己财富和安全的最佳守护。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林明茹)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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