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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沃柑、青椒、新鲜橄榄等6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24 15:39:51

2025年10月24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共抽检179批次,其中合格173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一、闽侯县青口思清小吃店的汤碗(2025-05-15),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

二、福州市仓山区新大众水果店的沃柑(2025-04-28),联苯菊酯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14mg/kg;

三、福州海峡水果批发市场贤龙水果商行的新鲜橄榄(2025-09-01),多菌灵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5mg/kg,检验结果0.56mg/kg;甲胺磷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063mg/kg;乙酰甲胺磷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果0.76mg/kg;

四、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的青椒(2025-04-14),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10mg/kg;

五、福州市仓山区膳品福炖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碗(复用餐饮具,2025-05-06),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连江县兴福兴贸易有限公司金凤分公司的铁棍山药(2025-08-12),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3mg/kg;检验结果1.04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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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

  二、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三、多菌灵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广泛用于果树、蔬菜、粮棉和林木病害的防治。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橄榄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四、甲胺磷

  甲胺磷为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甲胺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胺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胺磷在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五、乙酰甲胺磷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性的有机磷类杀虫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乙酰甲胺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六、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七、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的洗洁精的主要成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中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有一部分不易分解,如摄入体内可蓄积,当超过一定浓度时,就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毫克/100平方厘米)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

  八、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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