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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给“城市骑士”撑腰 福州中院典型案例破解外卖员权益痛点 穿行在大街小巷,连接着千家万户,外卖员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着外卖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各种权益保障问题也随之涌现:保险权益赔付困难、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工伤赔付遥遥无期、陷阱条款暗藏玄机……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外卖平台需公开收费规则、禁止不合理定价,并对外卖员权益保障提出系统性要求。近日,记者走访福州中院,了解与此相关的典型案例,详解外卖员应注意哪些合法权益、外卖企业该如何保障员工权益。
外卖员意外险 赔付时间怎么算 阮某是某外卖平台的外卖员。今年初的一天午夜,阮某所居住单元房突发火灾,阮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阮某的父母检视其遗物后发现,阮某所供职外卖平台为其购买的意外险保障时间为当天11:37:55—23:59:59,便据此请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理赔。 然而,保险公司称相关合同中已约定仅对配送期间出现的意外予以赔付,且配送期间限定为当日最后一单外卖结束后的90分钟内,而阮某出事当天所送最后一单外卖的时间为当晚7:30。保险公司以此拒绝赔付。阮某父母遂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近年来,为保障外卖员权益,不少外卖平台都为他们购买了相应的保险。这种情况下,规范保险业务的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福州中院法官介绍,该案中,保单生成时,保险公司并未强制弹窗展示保险险种及保险条款,且多次点击后,保险时间均载明为当日11:37:55—23:59:59,而所谓“当日最后一单外卖结束后的90分钟内”约定,仅被列于“特别约定”一栏中。 “保险公司有义务通过网络投保界面和流程的设计,对此类免责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中院法官介绍,该案中,有关出险时间差等限制性赔付条件条款被隐藏在层层弹窗、多次点击、“特别约定”之下,保险公司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对众包外卖骑手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最终,中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向阮某继承人支付身故保险金650000元,及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0元。 哪些“灵活用工” 算作劳动关系 外卖行业灵活、低门槛的特性,吸引了不少人入行,但“灵活用工”并不意味着用工平台的相关义务可以免除。 今年年初,林某某曾在某外卖站点打工。工作期间,林某某并未与站点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从网络应用平台接收订单完成配送,并按照实际接单量计算劳动报酬。然而,入行不久,林某某便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并停止接单。结算劳动报酬后,林某某与公司就赔偿等问题产生矛盾纠纷,提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自己与公司曾存在劳动关系。 对此,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林某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负责人就此提起诉讼,认为与林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 “新业态下,用工关系灵活,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回归法律本质,了解实际履行情况。”福州中院法官介绍,林某某虽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工资为计件工资。林某某在日常工作中需按规定着装,同时接受该公司下设某站站长的管理,并须参加公司的培训考试。在发放工资时,该公司也设置大量奖惩措施,管控林某某的具体工作内容与环节,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经济关系上也具有从属性,故而应认定双方实际上已形成劳动关系。 法官表示,近年来,类似的“隐蔽雇佣”屡见不鲜,业界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也偏向以“实质从属性”为核心审查用工资质。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考勤、工作指派、奖惩等日常管理,劳动者工作内容构成用人单位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且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持续稳定发放,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底线保障,也能有效引导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层层外包能否 规避法律责任 近年来,一些用工企业利用外卖员就业灵活的特性,以各种方式规避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那么,这些规避之举真能得逞吗? 今年5月,林某琴入职某平台成为专职配送员,双方签订《配送协议》,约定配送费、工作模式及违约赔偿等。林某琴在配送时,还需按时打卡,花钱购买并使用统一的工服、配送箱、电动车等。为规避责任,该平台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案件中,某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由外卖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外卖配送协议。外卖员吴某在配送过程中因路滑摔倒,入院治疗,某公司以“劳务外包”为由,试图撇清责任。 福州中院法官介绍,这两起案件有着相似性,平台方通过事先约定、安排劳动者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等方式,想要撇清双方的劳动关系。然而,劳动关系的确认,事关权益保护与秩序维护,不能仅因双方事前约定就排除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也不能仅以合同签订情况就认定劳动者与第三方构成劳动关系。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林某琴、吴某与案涉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近年来,一些平台引导劳动者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再与个体工商户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所谓的合作关系;又比如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再安排劳动者与第三方签订用工协议,将‘外包’当成规避相应法律责任的借口。”法官提示,平台或企业应依法规范用工,外卖员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建议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避免因合同形式问题吃了“哑巴亏”。(福州日报 记者 阮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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