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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古田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深入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问题线索,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现将今年以来的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案件情况予以公布。请各学校务必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 典型案例1 案件名称:古田县某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录入追溯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古田县某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为宁德市古田某某中学有限公司大宗食材供应商)。现场抽查3批次食品,其中2批次食品(产品名称:魔芋珊瑚脆,生产日期:2025.5.11,条码:6972933549120;产品名称:魔芋麦穗,生产日期:2025.5.12,条码:6972933549113)的追溯信息未录入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警告的当场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2 案件名称:古田县某某中学某某分校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加工制作工具未分开使用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古田县某某中学某某分校进行检查,发现该食堂未按分类标识使用洗涤池,水产品、蔬菜类原料加工工具混用。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7.1.2、7.3.4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作出警告的当场处罚决定。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