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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福建法院发布跨域诉讼服务十周年典型举措。此次发布的10项典型举措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紧密结合的生动缩影,集中展现了福建法院在拓展跨域诉讼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涵、延伸服务触角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具体包括以下四个维度: 一、在“跨层级”上纵深拓展。打破行政区划、管辖层级限制,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直达。如,莆田中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成功协助当事人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跨层级远程立案,极大减轻了群众诉累。 二、在“跨地域”上广阔延伸。省内,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四地法院共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跨域调解资源共享互认机制,遴选81名优秀调解员跨区域调解。省外,平潭法院构建涉台案件跨省协作机制,福建高院上线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实现法律资源的跨海峡共享。三明法院探索异步调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跨境·隔空·错时”的灵活诉讼服务。 三、在“跨领域”上综合覆盖。服务事项从民事诉讼领域扩展贯穿至行政、刑事、执行甚至司法保护等领域,如,福建法院建立刑事财产性判项跨域便民缴纳机制,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厦门海沧法院首创涉台案件执行款“跨海峡”支付机制,切实落实对台胞的同等待遇。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闽浙四地法院共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以司法力量守护历史文脉。在生态保护领域,福建法院在全国首创“全国大协同”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整合国家公园所在10省的司法资源,推动国家公园高水平保护、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在“跨部门”上系统集成。主动将邮政、司法行政、工会、侨联等多元力量纳入协作体系。如,泉州法院联动全国八大主要陶瓷产区,共建知识产权跨域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实现陶瓷知识产权系统性保护。 “水有源,故其流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不衰。”福建法院的跨域诉讼服务之所以能枝繁叶茂、硕果累累,其根源在于始终立足主责主业,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 下一步,福建法院将继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跨域诉讼服务在功能、区域、层级、主体和模式上深度融合与拓展,让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贡献更加有力的法治力量。(张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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