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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十周年,福建法院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5-11-28 13: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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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始,逢而进。20151月,福建泉州法院首创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并迅速在全省推广。十年砥砺奋进,十载春华秋实跨域诉讼服务改革逐步从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形成了具有高度示范性的福建样本

跨域诉讼服务改革的十年,是从“点上破冰”到“面上开花”、从破壁探索到系统深化的十年。

民有所乎、我有所应福建是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经济往来频繁,人员流动活跃,跨县市区甚至跨省案件纠纷频发,老百姓打官司往往两头跑、来回跑、多次跑,不堪其负。群众反映强烈,各界高度关注。如何破解异地诉讼难、诉讼累?

福建人敢为人先、敢拼会赢。坚持奔着问题去、盯着难题改,勇于打破“打官司到管辖法院”的思维定式,遵循司法亲历性和“两便原则”,借鉴银行系统“通兑通存”做法和现代服务业“连锁经营”模式,以“跨域”连接时空、拉近距离,以“连锁”统一标准、重构流程,以“直通”提质拓面、汇聚合力,让“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心里面”。

十载深耕,硕果盈枝,跨域诉讼服务改革福建实践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累计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跨域诉讼服务200余万件次,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提高了司法公信和群众获得感。

从一域实践到全局统筹,“跨域一盘棋”工作格局迅速形成。全省法院为确保跨域诉讼服务改革行稳致远。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坚持把跨域诉讼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高频次的专题部署和督导,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各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建立跨域联络员制度,收件法院、管辖法院互相配合、协同推进,形成你帮我、我帮你的良好氛围。

从跨域立案到全链服务,“家门口诉讼”成为现实。一是拓展服务范围。打造跨域诉讼服务3.0版,把5大类86项诉讼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跨域服务范围。在此基础上,从地域、主体、范围、事项等方面不断拓展,着力满足当事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司法需求。二是优化流程标准。打破立审执等程序壁垒,将案件从诉前到立案、庭审、调解、判决、执行等各环节工作,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剥离重组、功能整合、流程再造。省法院出台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运行规范,建立覆盖全省95家法院、210个人民法庭的诉讼流程运行机制。三是加强科技助力。坚持“理念为体、技术为用”,把司法的亲历性要求与信息技术的集成化优势结合起来,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的跨域诉讼服务。

从省内协作到全国联动,全域司法服务网络不断健全。主动融入全国法院协同联动格局,畅通跨层级、跨区域法院之间的协同配合,推动尽可能多的诉讼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域通办。省法院分别与浙赣皖三省高院、宁夏高院签订跨域服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泉州、三明、南平中院与南通、台州、自贡中院等省内外11家法院签订跨域诉讼共建协议,推动区域协作同频共振。同时,探索跨海峡、跨国境诉讼服务新路径,拓宽跨域服务覆盖面和受益面。

从单轨运行到多元协作,协同共治新生态蔚然成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将跨域诉讼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协作大格局。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跨地域调解员共享和调解互认,努力实现群众纠纷调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龙岩市永定法院在区综治中心设立“土楼e法”和合共治调解室,为异地当事人提供集约式、“屏对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跨域+”司法品牌效能更加彰显。深度运用“跨域”理念,因地制宜推进创新。积极探索建立财产性判项跨域便民缴纳机制,提升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效率。深化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改革工作,对部分行政案件开展跨域协助、跨域信访维稳、跨域陪审保障。福建法院牵头国家公园所在10省(自治区)法院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民法院签订框架协议,联动范围覆盖53家中基层法院;泉州中院联合江西景德镇、广东潮州等八地主要陶瓷产区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福州铁路运输法院牵头与中欧班列沿线地区铁路法院共建司法协作机制,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潮涌十年再奋楫。福建法院将持续发挥首创优势,接续奋斗,久久为功,不断推动跨域诉讼服务“从有到优”“从优到强”迭代升级,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进一步丰富“跨域”内涵。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不断深化对跨域规律性的认识,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融入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全过程,在更深层次和更广空间提升改革综合效能。

二是进一步优化改革路径。深化诉讼服务跨域协作、资源共享、规则创新,推动高质量司法、高效能协作、高品质服务互促共生。

三是进一步强化科技赋能。建立健全全流程在线、全业务协同、全数据共享的全域数字化司法协作平台,大力拓展数字化在跨域司法中的深度应用与管理场景,构建更加高效便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体系。

四是进一步激发品牌效能。持续完善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司法协作机制,打造更多具有福建法院标识度的“跨域+”司法品牌。(张轩宇)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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